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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业务发文常见问题
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118 2025-01-17
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条的规定,商标局的各种文件,可以通过邮寄、直接递交、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。关于商标局的各种文件如何送达,会有哪些送达方式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。
一、申请人自行在商标注册大厅以纸件申请商标,商标文书送达方式?
商标局会以邮政挂号信方式将商标文书送达当事人。
二、在商标网申系统中递交申请的商标,如何查询电子发文?
在商标网申系统中电子送达—我的发文栏目中查看及下载。
三、在当地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的商标申请,商标文书如何送达?
商标文书将发送到申请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内。同时,还将发送一份商标文书给当地商标受理窗口商标网申系统内。
四、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申请,商标注册证如何送达?
商标注册证将发给代理机构,当事人联系代理机构领取。
五、商标文书未被签收,退回商标局如何送达?
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条规定,信件退回商标局,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,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。
同时,当时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来商标注册大厅领取退信。
六、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如何送达?
《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》以邮政挂号信方式主送商标申请人,抄送最近一次商标业务的代理机构。